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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材料存档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75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工作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做充分准备,教务处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考试材料存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组织要求

1.自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系部将承担试卷管理主体责任。

2.各系部应成立试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教学主任担任组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教学干事任秘书,全面组织、协调试卷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试卷管理办法,逐步提高试卷管理质量。

3.各系部请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存档方式并拟定试卷存档办法,原则性要求如下:

1)试卷和考试材料须有专门的存放地点。试卷存放地点须安全、保密且防火、防潮。

2)试卷存档材料包括:课程电子试卷、学生作答试卷册、成绩单、试卷分析及其他课程考核重要材料。

3)试卷存档前须由系部试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认真核对试卷及存档材料数量,做好试卷存档登记。

4)试卷存档工作须做到保密,且今后便于试卷存取。

4.试卷及其他材料的存档工作需在1030日前完成,教务处将随机抽查。

二、试卷质量要求

为进一步保障试卷评阅质量,规范教师阅卷行为,应充分动员教师开展自查与教师间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卷检查

1.教师自查

各系部组织教师开展自查。阅卷教师须根据《试卷阅卷规范》及系部阅卷统一要求,结合试卷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再次检查评阅试卷,特别是给分点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的规定,试卷合分是否有误。

2.教师间互查

为进一步提高试卷合分准确率,系部应动员开展教师间试卷互查工作。教师间互查重点检查试卷合分是否正确,具体包括:每小题得分与对应小题给分值加和是否相符、每类题与每小题得分加和是否相符、卷面整体合分知否准确。

教师自查或教师间互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特别是发现分值评定错误和合分错误的现象应及时报告系部,经系部研究决定后,阅卷教师可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试卷阅卷规范》的要求修改,同时根据成绩异动流程更正学生成绩。

(二)试卷分析

各系部教师须根据《关于印发<沈阳科技学院试卷分析管理办法>和<试卷分析主要指标含义与标准>的通知》(沈科教通子[2021]54号)的要求,结合学生作答实际情况进行试卷分析。

(三)试卷装订

阅卷教师按以下顺序重新装订试卷册(自上而下):封皮——成绩单——试卷分析——评分标准(首本试卷装订)——试卷册——垫纸。装订后须在试卷册背脊处粘贴试卷名签(名签由教务处统一分发至各系部)。

三、试卷分析及成绩单交送事宜:

1.试卷分析和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系部存档,一份交送教务处存档。

2.试卷分析和成绩单以系部为单位并于10月30日前交送至教务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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