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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规范(2022年9月修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行为,确保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课堂教学规范如下。

一、总则

1、教师应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

2、教师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3、教师应服从系部和教研室分配的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4、教师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应使用普通话进行授课,语言清晰流畅,举止文明。

二、备课

1、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的衔接。

2、学习研究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组织教学,科学设计课堂教学环节,杜绝课堂教学随意性。

3、在对课堂教学进行系统性设计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教案,上课须提前写出两周以上的教案。教案中应体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认知层次;选择适宜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找出突出重点和突破难点的办法。教案应每年进行修订,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时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

4、钻研教材,学习参考其它版本教材和参考书、教学资料,并做好教学模型、挂图、教具、多媒体课件的准备工作。

5、教学日历体现教学的计划性和目的性,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教学内容的信息总量、难易程度、讲授方法等科学精心制定。须于开学后两周内交到系部及教务处存档。

三、授课

1、要保持课堂教学的严肃性,杜绝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入课堂;不传播、不散布不良言论;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尊重他人,积极上进。

2、教师必须按校历、课表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接打电话或随意离开教室。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否则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3、每次课的第一节课开始,任课教师和学生应行“上课礼”(“上课”、学生起立、“同学们好”、“老师好”、“请坐”)。

4、教师授课须严格执行教学日历,上课须携带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案、授课手册和教学日历等教学材料。使用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授课的教师应提前熟悉设备的操作程序。除身体有特殊原因外,须站立讲课。

5、教师应根据教学规律、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讲授内容要正确、熟练,重点要突出,难点要讲透,疑点要分清,侧重讲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科学方法;条理要清楚,深浅要适宜,密度要合理,讲课中不许出现科学性错误。

6、注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

7、板书设计要合理、整齐,字体要工整、规范;对于重要公式推导,必须板书推演过程,便于学生理解掌握。对于抽象概念和学生难于理解的内容,提倡利用模型教具、演示实验、多媒体等教学辅助工具;对复杂图形可通过PPT、视频或教学挂图展现。

8、教师应组织好课堂教学秩序,掌握学生到课率,保证课堂教学活动有序正常进行。对迟到、早退、上课玩手机及旷课的学生要有要求、有管理,累计旷课两次的学生要与学生辅导员沟通学生情况。

9、每次课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授课手册”,对学生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进行登记,并结合上课情况,书写本次课教学小结。

四、辅导答疑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两周内安排好固定答疑时间和地点,报系部及教务处备案,并预先告知学生。原则上,周学时2学时的课程可每两周安排一次答疑,周学时3学时以上的课程每周应安排一次答疑。

五、课程考核与学生作业

1、教师需根据所授课程要求和课程特点,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经系部、教研室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课程考核一般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平时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学生考勤、作业、课堂表现、小论文等方式,其中学生考勤分值占总评成绩不能超过10%。教师在上课之初,需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并按要求做好学生平时考核各项材料的存档工作。

2、向学生布置的作业应目的明确、数量适当、难度适中,并对完成时间、解题规范和评分标准提出统一要求。按时收缴和批改学生的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保证质量,要做到全数批改。部分课程因特殊原因教师全数批改确有困难的,可由系部、教研室决定批改作业的方式与数量。

作业批改要指出作业的优点和错误之处,对学生有反馈。对不认真、潦草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令其重做。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做记载,对抄袭者做批评教育,并令其补交作业,直到学生达成作业标准与要求。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类、毕业设计等课程类别。教师应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实践教学。

(一)实验教学

教师须按《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实验教学。根据实验教学大纲,选用适合的实验教材,编写实验指导书;按要求及时制定实验教学进程表,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及内容;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验,解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检查、验收学生的实验结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记录和实验课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二)课程设计

教师须按《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课程设计。按课程设计大纲要求,准备课程设计指导书,拟定任务书,准备课程设计有关资料。指导教师的课程设计过程要保证足够的在岗指导、答疑时间,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一般不少于2学时。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督促学生设计进度和质量,指导和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及独立完成设计的能力。对学生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评价与考核,完成成绩评定工作,撰写课程设计工作问题,做好课程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三)实习教学

教师组织实习类课程教学应遵守《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毕业实习还应遵守《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实施方案的制定;联系实习单位,办理实习相关手续,做好学生的实习动员、安全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深入现场指导学生,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过程记录、撰写实习报告,完成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实习档案材料的归档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须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要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翻译外文和开题报告,组织学生开展调研、调查、实验、设计等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按规定做好指导答疑工作,原则上应每周指导答疑1次以上,并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定(评定及成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七、抓住课堂教学主渠道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求真务实、探索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教授学生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

八、教师要在做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参与教与学的教研活动,总结所授课程在设计、实施及评测鉴改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规律和特征,搜集、开发和设计课程资源,撰写研究论文和参加学术交流。教师要主动探索所授课程与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等融合的教赛一体化育人途径。

九、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意见。不能对提意见的学生冷嘲热讽,更不能有意压低学生分数或采用其它报复手段。如核实发现有此种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凡是违反以上课堂教学规范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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