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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2019版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材料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77号



各系部:

根据学校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制)工作安排,现就2019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提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养方案审核要求

各系部组织各专业依据《沈阳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原则与意见》(沈科发[2018]460号)文件要求,对2019版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定稿。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要求

各专业依据《关于编制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通字[2020]001号)通知要求,对课程教学大纲按照教研室集体审议、系部审定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审核要点包括:

1.理论课、实验实践类课程、实习类课程、设计类课程应符合教务处通知模板要求;课内实验环节应按实验类大纲制作大纲。

2.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要与教务系统开课信息相符;

3.大纲执笔人、审核人的信息是否完备;

4.课程性质、课程简介阐述是否完整合理;

5.教学目标设置是否合理,支撑毕业要求是否适合;

5.考核方式是否合理;教学组织与现代化教学有一份给你手段是否适合;

6.教学内容重、难点安排是否合理;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经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主任、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方案如有修正,请在纸质版培养方案中做出标注,并须经系部审核确认。

(二)电子版教学大纲整理要求

1.以学生专业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课程不用建立专业文件夹),按培养方案中“课程汇总表”的顺序整理电子版课程大纲。

2.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命名要求:课程类别-序号课程名称(如:通识教育课-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专业课-1化工原理B、实验课-8化工原理实验B)。

3.填报“课程教学大纲列表”中相关信息,包括开课教研室、大纲执笔人、学分等,要求信息与培养方案相符,如有缺少的课程,更新在列表中。

(三)提交材料清单

1.各专业(学科)教学大纲电子版(按上述电子版整理要求)。

2.各系部课程教学大纲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公章版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应于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二教420室),电子版材料由系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3125672987@qq.com。

四、有关说明

1.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关于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请各系部对教学大纲中课程思政要素设置以及落实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核,确保“门门有课程思政”。

2.各系部需组织完善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模版使用实习类课程大纲模版)、毕业设计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2)。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信息汇总表

2.毕业设计教学大纲模版.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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