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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自觉行动活动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20

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维护课堂文明,铸就良好学风”自觉行动活动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0〕58号),现开展2020-2021-2学期自觉行动活动。

一、“自觉行动”教育引导和激励

1.全体教师要鼓励和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培养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争创学习先进典型。

2.全体教师要把优良的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

3.全校师生认真学习《辽宁省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条措施》,开展“自觉行动”活动,形成优良学风,打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二、“自觉行动”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务处督查

1.教务处每天安排专人进课堂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汇总检查结果。

2.对检查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迟到学生信息、上课玩手机学生信息(包括相应课程及扣分情况)等。

3.抽查任课教师对学生扣分执行落实情况。

(二)学生处督查

1.学生处督查组负责每天集中检查两次学生上课迟到情况及带早餐情况,并于当天下午15点前将迟到汇总名单(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及时以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情况。

2.辅导员需加强对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对各学生班级课堂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与奖惩办法,并定期对各班级课堂纪律进行检查,同时对违反课堂纪律要求的学生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

(三)系部督查

1.与教务处配合按要求每天进课堂检查教学秩序,每天下午15点前将当天检查结果汇总后发送给教务处。

2.将教务处公示的扣分学生名单通报给相关任课教师,督促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四)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工作要求

1.加强课堂纪律管理,掌握学生出席情况,要认真对待学生平时考核与成绩记载。上课迟到的学生(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当场登记清楚后,方允许学生入座。对迟到学生扣分标准要有规定,记载在授课手册上。

2.掌握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做到每节课都能适时走下讲台,走到学生中间,了解学生课堂状态,确保教学效果。

3.上课玩手机学生,任课教师需对其布置一定量的手写课后作业,按时完成后,由任课教师批阅。如不按时完成作业,扣分做双倍处理。

三、加强“自觉行动”活动宣传

1.全校师生要积极宣传“自觉行动”。教务处制作“自觉行动”宣传板,各系部制作自觉行动宣传画,

2.提倡学生践行“自觉行动宣言”,教务处微信公众号推送“自觉行动”活动系列。

3.对“自觉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专业,宣传经验,树立典型。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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