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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材料存档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27号

各系部:

根据《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组织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0]69号)和《沈阳科技学院试卷阅卷规范》(沈科发[2017]52号)的相关要求,教务处现组织回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组织要求

1.关于此次考试材料交送工作,各系部必须要有组织有要求.具体由教学主任统一负责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有组织、有纪律地落实即可。

2.针对此次各系部所交送的考试材料(包括:试卷册、试卷分析和试卷成绩单),教务处将组织专项检查,凡不合格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相关系部限期整改。

3.试卷交送过程中须注意试卷保密。在试卷交送时不允许在无教师带领下由学生单独代为交送。交送前由阅卷教师负责保证试卷安全,防止试卷损毁和遗失。如果在试卷交送过程中造成试卷泄密或丢失的,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予以严肃处理。

二、期末电子版样卷收取要求

1.电子版样卷收取范围:期末考试和补考试卷(A、B卷),包含评分标准。

2.样卷交送时须以教研室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hbbgyx@163.com中。邮件中的文件夹命名须采用如下格式:2020-2021-1学期样卷->系部->教研室->教师->期末->科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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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末学生作答试卷收取要求

1.学生作答试卷收取范围:期末考试(A卷)。

2.试卷交送时间与地点:各系部须从即日起至51215:00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末作答试卷按要求装订后交送至教务处考务科(第二教学楼425办公室)于老师处。

3.试卷交送时注意事项:

1)试卷交送须以教研室为单位。教研室主任须督促教研室成员及时按教务处要求将学生作答试卷送交至指定地点。

2)交送试卷前,教研室负责人须与教研室成员一同清点试卷并检查试卷和试卷分析是否符合要求。

3)学生试卷需按以下顺序装订试卷册(自上而下):封皮——成绩单——试卷分析——评分标准(每科目的首本试卷装订)——试卷册——垫纸。装订后须在试卷册背脊处粘贴试卷名签(名签由教务处统一分发至各系部教学干事处)

四、试卷成绩单和试卷分析交送要求

(一)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须以行政班为单位打印两份:一份装订于试卷册内,一份单独交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张老师处。试卷分析须注意以下事项:

1.试卷分析须针对学生的期末考试卷面成绩(非总评成绩)进行分析,其中实验、实践和体育课不需要交送试卷分析。

2.试卷分析需根据班级学生作答的实际情况,真实评价学生知识点的掌握水平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分析评价结果的成因并找出未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的途径或提出解决教学所存在问题的建议。不允许同一科目所有班级的试卷分析内容完全相同。

3.试卷分析必须包括对命题内容、学生分值分布等方面的评价与分析,基于评价与分析所找出的途径或提出的建议应切实可行。

(二)试卷成绩单

试卷成绩单须以行政班为单位打印两份:一份装订于试卷册内,一份单独交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张老师处。试卷成绩单须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课程(理论课、实践课、实验课和体育课)均需交送试卷成绩单。

2.成绩单交送前,须分别经过评分人、审核人和成绩录入人员签字。上述人员不允许为同一人,其中审核人须为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主任。

五、其他说明

交送试卷后,试卷交送人应在教务处考务科登记。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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