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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4号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组织开展补考工作的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课程范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的考试课和以考代查课的不及格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公共体育课、实验实践类等课程,直接参加重修考核)。

人员范围: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没有参加补考考核的资格:

(一)期末考试被认定为违纪、作弊情形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期末考试缺考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四)期末考核已经合格的。

具体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查询处查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xt.syist.edu.cn:30334/jw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

二、考试安排

本学期补考考试拟计划于教学周(第二周)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待安排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与指导。

(二)学生要提前15分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的座位坐好,就座后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查。若身份证和学生证丢失未来得及补办,须由所在系(部院)出具证明。迟到30分钟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三)学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仔细检查座位及其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如桌面上写有字迹、书籍、纸条及其他物品等)立即报告监考教师,并及时处理。

(四)提前三分钟发试题,试题到手后,应检查试题印刷问题,在试卷规定位置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生信息,2B铅笔涂卡。填涂个人信息后不得离开座位,按规定时间开始答题。

(五)学生除计算功能的计算器、文具外,其它书籍、笔记、纸张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计算器自备,因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借用。

(六)答题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学生应在考试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对试题如有疑议或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七)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将试题放在自己胸前两臂之间,答题卡填涂后要反扣在桌面上。

(八)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相互议论,互相传递纸条或打小抄,偷看别人的试题,有意让别人看自己试题,相互交换试题,替别人答题,不尊重监考教师等行为,均属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考场内要保持安静,提前交卷者,必须立即离开现场,不准在考场内、走廊中停留或喧哗。

(十)考试结束后,学生应当停止答题,监考教师收齐试题,验收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学生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出考场。

四、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一)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需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领取试卷并签字。补考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阅卷评卷和成绩录入工作不及时而影响其他教学安排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师须根据《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规范》认真完成阅卷工作,确保试卷评阅规范、准确。

五、其他事项

本学期只安排一次集中补考,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本学期不再重新安排。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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