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7号
关于2024春季学期教室借用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4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教室借用申请,现对教室的借用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教室是学校的基本教学资源,学校教室的使用优先保证教学活动的需要,供教学使用的教室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组织活动。
二、学生活动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严禁在教室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学校规定的活动以及商业性活动。一经查出将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教学活动由各院(系)教学主任负责审核;学生活动由各院(系)学生主任负责审核;社团活动由学校团委书记负责审核。借用流程如下:
四、各院系教室借用须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教务系统内的申请与审核流程;教务处采用固定时间节点完成系统内教室借用审批工作,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15:00为教室借用办理时间,原则上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六、对已借用的教室,因学校统一活动或者重大会议、考试等需要,教务处有权进行调整或取消学生活动。
七、2024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教室借用申请,于2024年2月26日起开始借用,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教室借用工作。教室借用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