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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9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本学期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校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听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部分中层干部,定于第1周周一上午,组织干部到课堂听课。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请于听课前5分钟进入到课堂,准备听课。

2.听课人员应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并将听课意见和评议表反馈教务处或相关系部。

3.听课人员听课后,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秩序等予以客观评价,填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组织实施

1.“第一堂课”听课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听课人员本学期结束后须将听课记录本交至教务处(各系部自行保存)。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次教学检查情况,认真做好开学后教学期间的组织安排与衔接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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