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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27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实施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辽委发〔2022〕5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回归初心,积极投身本科教学改革,推进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进程,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教师,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参与的项目限2项以内。

3.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者、撤项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近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二、立项范围及类别

1.立项范围

本科教改项目围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领域,以加强学生能力培养为目标,引导、推进和深化教学改革。申请人可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沈阳科技学院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方案》,自拟题目开展论证,研究内容应着力解决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优先支持突出OBE教育理念、高质量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及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等学生受益面广的研究领域。

2.项目类别

2024年度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一般项目、课程思政项目、思政课程项目、基础课项目、体美劳项目。申报一般项目、课程思政项目、思政课程项目、基础课项目,体美劳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其类别。

三、申报名额

普通项目每个教学单位按人数10:1的比例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系部可增加1项,其他项目类别申报数量不限。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别排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一般项目拟立项20项,思政专项课题拟立项5项,基础课专项项目拟立项5项,体美劳专项项目拟立项5项,课程思政项目拟立项20项。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资助额度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资助额度:立项的项目中,每个类别中择优设定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项目建设经费与立项名单同时公布。项目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预算进行支出。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学校项目经费管理有关办法以及计划财务处的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项目管理

1.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

六、申报材料

1.教学单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1份);

2.教改立项申报书(PDF版、纸质材料1份)。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指导工作,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2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13621@163.com邮箱。

附件1: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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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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