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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届 毕业生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2〕128号



各院系:

根据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结果,由于部分院系高级职称教师数量不足,存在低职称(初级、未评级)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对低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1、低职称教师须填报《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2、申请教师需填写本人近五年业绩及培训情况,相关业绩(研究成果、工作背景、培训经历等)应能支撑本人有指导毕业设计的能力。

3、每位申请教师,需由系部协调,安排一名联合指导教师(副高级职称以上,有高校教学经历,有承担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经验)。如申请教师所带题目在4个以上,可增加一名联合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自行添加表格信息。

4、联合指导教师需全程参与申请教师指导的学生的毕业设计,并给出指导和评价意见。

5、各系组织相关指导教师按照附件1模板进行填写,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审批。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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