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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9号


各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的综合性训练,是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检验,是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2020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30号)文件要求,做好2020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整体安排,严格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工作进度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各系应于2020级学生第八学期返校后,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指导、修改、中期、答辩以及资料整理、过程管理等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等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依据《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表(指导性)》(附件1)中的总体安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

2.各系要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教学安排,严格实施考勤与请假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教学环节紧凑,学习时间饱满。

3. 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沈阳科技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计划表》(附件2),经各系领导审批,于2月26日报教务处备案。

4、指导教师要根据指导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填写《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保证每天都要对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布置下一步工作。

5.各系要充分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强化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落实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和保障措施,做好教学材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表(指导性)

      2.沈阳科技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计划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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