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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77号



一、考试时间与安排
集中考试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为期两周。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为考试时间段。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考试形式:

包括闭卷、开卷等多种形式,具体以各科目的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要求:
    1.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与指导。

2.学生要提前 15 分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的座位坐好,就座后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查。若身份证和学生证丢失未来得及补办,须由所在系(部院)出具证明。迟到 30 分钟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3.学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仔细检查座位及其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如桌面上写有字迹、书籍、纸条及其他物品等)立即报告监考教师,并及时处理。

4.提前三分钟发试题,试题到手后,应检查试题印刷问题, 在试卷规定位置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生信息,使用铅笔涂卡, 填涂个人信息后不得离开座位,按规定时间开始答题。

5.学生除计算功能的计算器、文具外,其它书籍、笔记、 纸张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计算器自备,因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借用。

6.答题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学生应在考试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对试题如有疑议或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7.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将试题放在自己胸前两臂之间, 答题卡填涂后要反扣在桌面上。

8.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相互议论,互相传递纸条或打小抄, 偷看别人的试题,有意让别人看自己试题,相互交换试题,替别人答题,不尊重监考教师等行为,均属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9.考场内要保持安静,提前交卷者,必须立即离开现场,不准在考场内、走廊中停留或喧哗。

10.考试结束后,学生应当停止答题,监考教师收齐试题,验收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学生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出考场。


三、考试查询与准备
查询方法:

学生、老师可登录教务系统(http://172.11.3.37:8801/jw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查询具体考试安排。
准备事项:
   学生需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如有错漏,及时向所在学院教学干事老师反映情况。
   学生在考试前请再次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避免记错考试安排。
四、缓考与成绩评定
    1.缓考申请:学生如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最迟考前一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缓考申请,缓考申请办理流程请登录沈阳科技学院官方网站https://benke.syist.edu.cn/article/details/id/549.html查看,因病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医院须有诊断证明。
    2.成绩评定: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完成试题评阅工作及学生成绩统计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考核的各项成绩(按课程考核要求进行录入),并设定各项成绩比例。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应认真对待期末考试,充分准备,诚信应考。
    2.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考务科联系(教务处考务科电话:31678173)。
   请全体同学务必按照以上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并参加期末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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