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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实践类教学管理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1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结合我校现阶段实验教学整体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制度上墙。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教学实验室日常管理运行,确保每个教学实验室相关制度上墙,较为复杂的仪器设备需明确使用流程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确保师生使用记录完备。

各单位要严格实验教学记录、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低值易耗品出入库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废弃物处置记录等管理;明确落实责任人,规范各项记录填写内容,并定期组织专人对实验室各项使用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细化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三、强化实验教学档案建设。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相关档案建设,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运行及管理等各环节,做好相关文件、论证纪要、合同、报告等相关资料存档;规范实验报告内容,严格实验报告批改,并注意实验报告存档和备查。

四、提高实验室开放使用率。

各单位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增加综合设计型、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开设比例,提高实验室开放使用效率;各实验室要充分满足学生技能训练、双创计划、本科毕业设计、比赛竞赛、考试考核、科普培训等实验需求,同时要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记录及相关材料支撑。

五、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

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全面了解实验室安全问题和安全知识,切实有效地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培养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确保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全体学生学习《沈阳科技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手册》相关工作:

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把安全教育课作为进入实验室、实习基地的第一堂课。

2.各教学单位可以组织多种形式对《沈阳科技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手册》(见附件1)进行学习和考核。对学习或考核未达标者,严禁进入实验室、实习基地,直至学习或考核达标为止,考核方式由教学单位自行拟定,经管类、体育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科生学习安全知识课程档案,并做好每次组织、培训学生学习的相关记录(见附件2)。

4.要求各教学单位在开学1个月内完成学生对《沈阳科技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手册》的学习。培训学习记录表以系部为单位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附件3)。同时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如实填写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附件4)。按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218)。


       附件1:实验室安全手册

附件2:本科生实验室安全培训学习记录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4: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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