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8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及《沈阳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3〕33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名额为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高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各项教师工作职责。
(二)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高校担任主讲教师十年以上,教学工作任务饱满。近五年每年平均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
(三)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潜心投入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效果好,关心学生成长,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
(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发表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2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专著1部;或承担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承担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1项;
(五)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有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的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1部及以上;或主持建设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1门及以上;
(六)有较高学术造诣。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多项科研成果;或出版科研专著或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教学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七)注重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一)-(三)项为必选条件,(四)-(七)项为比选条件。
三、工作程序
1.工作程序按个人申请,由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学院限额推荐1人),并在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择优推荐。
2.教务处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阅、并进行现场答辩,按评审成绩确定拟定人选,报学校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8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4#221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13621@163.com。
(三)有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附件:1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