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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开出率统计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51号


各系(部院):

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科学、规范、合理地计算实验开出率,并为实验教学提供考核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开出率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课内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

二、统计依据

实验开出率: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安排表及实验报告撰写情况等进行填报。

三、计算方法

(一)实验教学大纲是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的依据,应按开课任务核对各专业班级按时开出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学生要有相应实验报告,实验室有相应实验记录。

(二)实验开出率的计算公式


课程计划开出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应开出的实验项目。

课程实际开出项目: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以实验教学进度安排、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实验记录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实验开出率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考察“实验教学”观测点的重点考察指标,是衡量各系(部院)实验教学管理的重要数据,请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与审核。

(二)各系(部院)须于12月21日(下周四)前完成本学期实验开出率数据统计工作,并将《沈阳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开出率统计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4号楼218办公室张英男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1092108136@qq.com。

附件1:实验开出率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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