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60号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负责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负责人申报
申报课程负责人的教师应认真学习课程负责人相关文件,明晰工作职责,填写《课程负责人申报表》(见附件1),于1月3日前上报教学单位。
二、审核与公布
1.各教学单位对申报课程负责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同意担任课程负责人的教师情况填入《课程负责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级审核,确定课程负责人选。
3.学校每年对课程负责人组织考核、评优工作,对获得 “优秀课程负责人”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将《课程负责人申报表》、《课程负责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电子邮箱:jwc13621@163.com,纸质版报送教务处4#219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徐兆莹024-3191910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