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89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30号)》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
二、抽检工作内容
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本年度将根据平台中已有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三)报送要求
本次数据上报及专家库更新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各二级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配合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各学院在8月31日前检查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的最后的稿件环节(最终稿)是否为完成状态,毕业论文已完成但系统内显示未完成的务必做到完成状态。
注意事项:
(1)最后的稿件环节(最终稿)状态确保“完成”,同时“论文检测结果”一列有合格的数值。
(2)系统中的“课题名称”、终稿原文文档封面中的论文题目、查重报告首页中的“题目”三者确保一致。题目不一致的请反馈教务处再进行调整(6月份学籍部门已经上报论文题目等信息,为避免后续勘误,因此需请示教务处后再处理题目不一致的问题)。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经,各教学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