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48号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完善本科生培养质量监管机制,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开展2019级论文抽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
1、抽检范围:2019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抽检数量:以专业为单位按照2%比例抽取论文(设计),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按照3%比例抽取设计(论文),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按照5%比例抽取论文(设计)。
3、抽检专家资质要求:高校工作,并有正教授职称,专业相符,非我校外聘教师,原则上每名专家评审4篇论文。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校抽取抽检名单
教务处于5月17日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论文库中,按要求数量随机抽取抽检论文(设计)名单。抽检名单中的学生,评阅工作由校外专家承担,校内不再安排评阅教师。
2、组织论文送审
各系部结合具体情况,按照学科专业聘请相应研究领域的校外专家,将已通过指导教师审核的答辩稿送审。逾期未按要求提交送审材料的学生以抽检“不合格”认定。
3、论文送审结果
首次送审合格者可进行正常答辩,外审专家的评阅成绩计入学生成绩。不合格者可根据校外专家对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进行第二次送审后,合格者可参加答辩;如二审结果仍为不合格,由学校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系部专业答辩委员会共同认定,给予论文成绩“不及格”处理。
附件:评审专家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