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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籍在校学生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25号


各系部: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拟定于即日起至11月30日完成学籍审查工作,现将学籍审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2021、2022级的在籍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籍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各系部汇总后报到教务处。

二、审查标准 

依据《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对学籍审查的有关要求,对2022-2023学年不及格课程数在五科以上(包含五科)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处理;对受过二次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降级处理。

三、审查课程范围

包括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所有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工程实践环节、创新创业环节等。

四、审查成绩所在学年

2022-2023学年

五、审查流程

1.各系部登录教务系统自行下载学生名单(系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各系部对要求审查年级学生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形成“预降级学生名单、学业警告学生名单”(模版见附件2),每年级各一份统计表;经核实无误后,将汇总后的学籍审查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于10月25日上午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各系部上报学籍审查结果,形成学籍审查处理意见报学校审议。

4.学校审议通过后,在11月10日前发布学籍审查结果并进行公示。

5.按学校处理意见,教务处组织下发学籍审查通知单,由各系部将学籍审查通知单送达学生本人,并签收回执留存;并通知家长学籍审查结果。

6.各系部收齐学生签收回执单后,于11月30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存档备案。

附件:1.系部操作手册

          2.学籍审查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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