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31号
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促进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学校拨付质量建设专项经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对经费使用做如下工作要求:
1、落实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切实保证经费用于研究项目的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的有效性、真实性、支出的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相应责任。
2、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做好监管与审核。
3、教务处依据项目经费预算,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复核审批。
4、在建项目过程中预支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应备份好相关佐证材料,项目验收时需根据经费使用手册明细逐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于存疑款项,学校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追加材料进行佐证,无法提供者将追回已付款项。
5、其他补充说明:对于专家讲座费、咨询费、论证等劳务费用的支出,需要留存会议现场视频或者影像资料以及专家签名的文字材料。
教务处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