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52号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报送工作。本项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相关工作要求
统计时间为2023年度两个学期(2022-2023-2学期和2023-2024-1学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承担的工作任务(教学任务按学期完整计算)
(一)教学工作量
依据学校《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138号)文件要求进行核算,包括各教学单位承担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毕业实习等)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参考教务处教务科通知。各系部核算审核后(模版参考附件1),报教务处汇总审核。
(二)其他工作量A类。模版参考附件2:其它工作量A统计模版。
1、科研工作
由科研处负责布置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审核。
2、教研和体育赛事
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根据项目立项(开题)、中期检查或结题情况,计算相应的工作量(申报模版参见“附件4: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工作量统计模版”)。
体育赛事按标准计算相应的工作量(申报模版参见“附件5:2023年体育赛事工作量统计模版”)。
各系部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报送附件4和5)。
3、创新创业教育
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布置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审核。
(三)其他工作量B类。模版参考附件3:其它工作量B统计模版。
1、教学督导工作
由教发中心负责布置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审核。
2、教授指导青年教师
根据《关于2023年教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应已完成2023年指导工作,请各位导师按教发中心工作要求考核合格后,由教发中心汇总审核。
3、教师担任学生班导师
由学生处负责布置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审核。
4.社团指导
由团委布置相关工作要求,汇总审核。
5.体质测试与训练队
体质测试与训练队相关工作量申报,应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包括上传体质测试系统的学生信息(数据),训练队训练实施方案、集训及比赛计划、方案等。由体育系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其它说明
各系部应于12月20日前将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
各职能部门应于12月23日前将工作量明细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各级领导签字后交给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审核后,相关材料交由教务处汇总形成教师2023年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教务处将工作量核算汇总后,报人事处根据学校规定计算酬金。
附件为参考模版,以各相关负责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为准核算工作量。
教务处 人事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