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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2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学籍学期注册对象
   2021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籍注册

1.学生须按规定到校报到,完成注册手续。

2.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且不得在学生证上加盖本学期“注册”章。

3.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不予注册。

4.经学生处认定,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5.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活动,私自参加教学活动的,学校不予承认。未按规定履行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6.请各系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各系负责教师告知学生认真核对,及时跟进,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注册。并于 9月27日(星期五)前将各系《2024-2025-1学期学生注册名单》(附件2)和《2024-2025-1学期未注册学生名单》(附件3)【教务系统导出】经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学生口主任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至教务处220办公室。正常注册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后签字,未注册学生的要注明原因(如未缴学费、未返校等原因)或学籍异动情况。对于注册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附件1:教务系统辅导员操作流程

附件2:《2024-2025-1学期学生注册名单》

附件3:《2024-2025-1学期未注册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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