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5〕63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落实学校微专业建设规划,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现就开展学校2025年度微专业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使学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能够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微专业着力于有效弥补大学专业划分过细、口径过窄及培养周期过长问题,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按培养方案完成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学习结业证书。
2025年,各学院共申请微专业30项,根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评议,拟通过24项进行建设,通过详情请查询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对本学院开设的的微专业进行宣讲,宣讲时间于2025年6月20日前截止(第16教学周周五前),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填写附件2:微专业宣讲计划表。
2.微专业建设要明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要在本科课程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设计和改革,同时确认面向专业。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设计微专业课程大纲及上课和考核形式,填写附件3:微专业信息统计表。
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制订应根据的相关要求执行,模版见附件4、附件5。
4.微专业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各微专业及所在学院应积极做好宣传和选拔等工作。理论课班级人数不做限制,实践类课程可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班级人数调整。
5.微专业学制1年,2025-2026-1学期开始开课,学生选课阶段预计与公选课同步进行选课工作。
6.微专业将于省里备案,若备案成功后,按培养方案完成的学生可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5年6月25日将附件2~6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218)。
教务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