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15号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的系部(单位)组织初审,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专家终审。
2、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可以同时或者分开进行,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形式可采取现场答辩或集中评审。所有工作须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各单位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系部为单位将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验收方式,打印本单位的项目内容即可)、各项目结题/中期检查材料(包括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13621@163.com,打印版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23年10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216。
4、教务处统筹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评审工作。
5、不能按期完成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1年内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二、具体要求
1、结题/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见附件1),各类别项目结题或中期检查要求,见附件1里标注“建议验收方式”,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准备验收材料,选择结题或参加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材料说明
①项目类中期检查填写《本科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课程建设类中期检查填写《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均应附阶段性成果等支撑材料。
②结题验收的项目,按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的结题申报书(见下表说明)。应附结题所需的必要的支撑材料。
序号 |
项目类别 |
立项数 |
建议验收方式 |
中期检查材料 |
结题验收材料 |
1 |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 |
4 |
阶段性检查 |
附件3: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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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基层教研室 |
2 |
阶段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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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般教改项目 |
20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附件5: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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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思政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
5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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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础课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
4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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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美劳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
4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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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课程建设项目-“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 |
1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附件4: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
附件6:课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申请书 |
8 |
课程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 |
12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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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课程建设项目-“线下一流课程”建设 |
9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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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优质课建设 |
19 |
结题或中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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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业建设项目-普通专业 |
11 |
阶段性检查 |
附件7: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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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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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项目建设依托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各项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或中期检查材料。因岗位调整,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更换负责人申请或撤销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依托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到教务处(模版参考附件8)。
2、教务处统筹组织专家开展结题和中期检查鉴定。中期检查结果为“不通过”或结题验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交到教务处。
3、未提交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学校将不再划拨项目建设经费;对于申请结题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学校将取消相应的项目立项资格,不再划拨项目建设经费。
4、通过检查或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尽快完成财务报销工作。
附件1:2023年在建项目列表
附件4: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5: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6:课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7: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