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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15号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的系部(单位)组织初审,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专家终审。

2、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可以同时或者分开进行,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形式可采取现场答辩或集中评审。所有工作须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各单位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系部为单位将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验收方式,打印本单位的项目内容即可)、各项目结题/中期检查材料(包括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13621@163.com,打印版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23年10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216。

4、教务处统筹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评审工作。

5、不能按期完成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1年内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二、具体要求

1、结题/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见附件1),各类别项目结题或中期检查要求,见附件1里标注“建议验收方式”,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准备验收材料,选择结题或参加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材料说明

①项目类中期检查填写《本科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课程建设类中期检查填写《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均应附阶段性成果等支撑材料。

②结题验收的项目,按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的结题申报书(见下表说明)。应附结题所需的必要的支撑材料。

序号

项目类别

立项数

建议验收方式

中期检查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

1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

4

阶段性检查

附件3: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基层教研室

2

阶段性检查

3

一般教改项目

20

结题或中期检查

附件5: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

“思政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5

结题或中期检查

5

“基础课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4

结题或中期检查

6

“体美劳专项”一般教改项目

4

结题或中期检查

7

课程建设项目-“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

1

结题或中期检查

附件4: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6:课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申请书

8

课程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

12

结题或中期检查

9

课程建设项目-“线下一流课程”建设

9

结题或中期检查

10

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优质课建设

19

结题或中期检查

11

专业建设项目-普通专业

11

阶段性检查

附件7: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合计

91

 

 

 

三、其他说明

1、项目建设依托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各项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或中期检查材料。因岗位调整,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更换负责人申请或撤销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依托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到教务处(模版参考附件8)。

2、教务处统筹组织专家开展结题和中期检查鉴定。中期检查结果为“不通过”或结题验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交到教务处。

3、未提交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学校将不再划拨项目建设经费;对于申请结题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学校将取消相应的项目立项资格,不再划拨项目建设经费。

4、通过检查或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尽快完成财务报销工作。

 

附件1:2023年在建项目列表

附件2: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4: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5: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6:课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7: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8: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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