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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研室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56号

各系(部院):
     教研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是顺利开展教学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为进一步发挥好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教研室建设,规范教研室管理,根据学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教研室考核评优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教研室考核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及优秀名额
本次教研室考评面向经学校批准设立一个学期及以上的教研室。设立未达到一个学期的教研室,需做好设立后的工作总结等,并参加考评会议。
本次考核拟择优评出6个(20%)优秀教研室。
二、考评内容
本次教研室考评重点是教研室工作的规范性、工作成效、工作亮点,特别是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实际成效。具体考评内容见《教研室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
三、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评程序为:自评、初评、终评、整改四个环节。
(一)自评
各教研室对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本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教研室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要求填写《教研室考评表》交所在部门,各二级系(部院)对本单位的教研室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每个教研室的《教研室考评指标体系》打分表、《教研室考评表》、教研室活动记录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二级系(部院)为单位于12月2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单老师。
(二)初评
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教研室材料进行考评。评委将依照《教研室考评指标体系》对各教研室上交的材料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后50%的教研室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并不再参加终评;分数排名前50%的教研室考评结果为良好或优秀并参加终评(优秀者在终评中评出)。
(三)终评
学校组织考评会进行考评,考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评会以教研室负责人进行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评会将根据各教研室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根据最终分数进行排名。原则上排名前6位的教研室将被评为优秀教研室,给予表彰及奖励。
(四)整改阶段
各教研室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并在相关教学例会上进行通报。
四、考评结果及使用
(一)对优秀教研室授予“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对优秀教研室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于教研室建设。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室,教研室撰写整改报告,所属系(部院)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确保按期整改
   附件:
   附件1:教研室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2:教研室考核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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